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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性贷款,凡济南行政区域内正常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住房和二级市场住房时,都可以根据多缴多贷、少缴少贷的原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一是利率低,以贷款20万元,期限15年为例,可比银行贷款节省利息1.83万元;二是房屋保险自愿,以上例可节约保险费0.2万元;三是贷款期间可每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四是手续简便,15日之内办完;五是办理方便,贷款网点遍布全市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浦发、招商、商业、中信、兴业、光大十一家商业银行网点。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济南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二、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每个购房户最高不高于20万元,最低不低于1万元的贷款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以下两种计算公式,以较高一种额度作为借款人的最高限额。 1.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12(月)×贷款年限×40%;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15倍(借款人未婚、离异或配偶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可将愿作为共同还款人的一名共同居住直系亲属公积金缴存额合并计算)。 三、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四、贷款利率 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3.6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05%。 五、贷款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一年)的,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六、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的办理是以现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第六条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评估价的70%;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6.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公积金审批大厅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八、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原则上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因其特殊性,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展计划委的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屋所有权证; 4.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准通知书;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 单位集资建房由个人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个人应持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办理。 九、公积金贷款房屋保险 为减轻借款人经济负担,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保险,由借款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办理。 十、公积金贷款经办网点 管理中心委托驻济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浦发、招商、商业、中信、兴业、光大十一家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借款申请人可到与开发商签订按揭协议的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初审手续,由经办银行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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