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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出台首部家政中介规范
[2006年12月15日]   来源:中华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上海市《家政中介和服务规范》不久将出台。这部《规范》将家政公司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家政”的公司必须达到年营业收入在扣除服务员工资后达到8万元;必须要有固定经营场所,独立建筑面积须大于40平方米;服务员月在岗人数须大于100人等。
即使是“C级家政”,独立建筑面积也要大于15平方米,月在岗保姆超过50人。有关人士指出,这种对硬件的强制规定,使一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杂牌家政公司难以取得资质,无法再蒙骗市民。
而各类保姆的收费也在《规范》中有了详细的指导价。其中保姆在下午4时30分之前服务的,将得到每小时6元的待遇,而该时间之后则将涨价至每小时7元;双休日价格还要高,达到每小时7.5元;保姆每周为雇主服务一至二次,每小时为7.5元;每月一次则高达每小时10元。
《规范》规定,雇主和保姆及家政实体必须签订“三方二纸”的劳动协议;《规范》还规定,每个家政服务员都应参加社会综合保险,若有意外伤害、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可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据悉,这是全国第一部家政中介规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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